一个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
本报评论员
近日,省委作出开展向惠安县公安局原副局长、交警大队原大队长吴一心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本报今天刊发通讯《一心为民写忠诚》,吴一心同志感人至深的先进事迹,让我们倍受教育和鞭策。
人如其名,吴一心同志是一心为民的好干部、好警察。参加公安工作28年来,他扎根基层,忠诚履职,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他精通业务,三度研发改造“一心版”护栏,使全县年交通事故死亡数大幅度降低;他心系群众,尽己所能,帮助群众解决困难,资助多位困难群众,是群众的贴心人;他铁面无私,担任大队长9年未签一张人情免罚单……吴一心同志用一个个具体的行动,为群众谋利益,与群众建立了密不可分的血肉联系。在他身上,凝聚着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爱民亲民、无私奉献、秉公执法、廉洁自律等优良品格,集中体现了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怀,是践行群众路线的典范,在群众心中筑起了一座丰碑。
大力学习和弘扬吴一心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必将进一步激发全省人民立足本职,干事创业的激情。我省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需要一大批像吴一心同志这样呕心沥血、鞠躬尽瘁、无私奉献的优秀党员干部,需要以吴一心同志为标杆,并将他的优良品格发扬光大,使之成为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为民谋利的强大精神动力。
吴一心的感人事迹和崇高品格,也是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生动教材。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吴一心同志为榜样,认真学习他的优良品格,做群众路线的践行者,把自己锻造成为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党员好干部。我们要像吴一心同志那样,始终保持一心为民、无私奉献的公仆情怀,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他们的心声,解决他们的困难,集中他们的智慧,更加有力地推动工作开展,造福更多的群众。
我们要在践行群众路线过程中,学习他牢记使命、秉公执法的坚定信念,依法执政,遵纪守法,推动法治社会向前发展;学习他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的职业追求,自觉增强业务能力,满怀激情,不畏艰险,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学习他廉洁自律、淡泊名利的高尚品德,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和高尚品格引领社会风尚。
贴近群众,就会得到无尽的力量,我们的事业将无往而不胜。吴一心同志的感人事迹诠释了这个朴实的道理。我们要认真向吴一心同志学习,并通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入思想和行动中,密切联系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竭力为群众谋利益,脚踏实地,艰苦奋斗,凝聚力量,共同推动福建发展,共创优异业绩,共圆心中伟大的梦想。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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