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链接
创新用地模式
提升集约化程度
伴随着岛内外一体化和厦漳泉同城化发展进程的加快,厦门可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已日益趋紧,厦门市始终坚持以加快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促进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的提升,在节约集约用地内涵挖潜上下功夫,不断创新土地利用模式和机制,积极探索土地深度开发和利用。
举措1:
开发利用,提高效率
近年来,厦门市大力提高建设用地综合利用效率,及时推出城市综合体为土地减负,将商业、办公、酒店、住宅等多项功能综合进行开发。2012年,共推出11宗综合体用地,用地面积80.47公顷,总建筑面积达到232万平方米,综合容积率为3.05,且大大缩短城市各功能空间之间的距离,减少功能链接的土地需求,使土地能够得到统一的规划和开发利用。
举措2:
差异供地,完善配置
实行不同用途用地差异化供地方式,坚持和完善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差别化供地政策。对商业、娱乐、普通住宅按“价高者得”原则,主要采取拍卖方式供地;新增会展业、物流、软件及信息服务业、养老设施用地、文化产业用地,实行“一地一策”确定招拍挂起始价。对于旅游景区开发、游艇基地等市场竞争性不强、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用地,实行挂牌(预申请)出让。
举措3:
细化管理,优化配置
通过建立和完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精细化管理制度,按照“总量控制、市区统筹、年初摸底、中期调剂、年底考核”的方式,把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招商引资相结合,创新和规范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项目用地效益考核和指标调剂,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探索对经营性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用地逐步实行有偿使用,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探索多样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式,创新和完善土地资源市场配置机制,以资源的有偿使用和市场化配置促进节约集约利用。
举措4:
统筹用地,提高效益
在与城市发展建设和产业升级相衔接的过程中,厦门市充分利用空闲、废弃、闲置用地和低效利用的土地,按照“退一、优二、进三”的原则,推进“三旧”改造,鼓励原有土地“二次”开发利用。城市规划区内的旧村,按照“土地统一征收,村民统一安置,农村集体发展用地统一预留”的“三统一”方式,逐步进行改造;城市规划区外的“空心村”,通过“拆旧拆违、撤并自然村”,引导农村住宅按规划向中心村集中,腾地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益。
举措5:
扶持技改 支持创新
厦门市加大企业技术改革扶持力度,重点支持科技平台建设,兑现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提升工业用地效益,促进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注重建设研发基地。火炬高新区先后创办了一批特色鲜明的专业孵化基地,共孵化出600多家科技型、创新型企业,其中有7家企业年产值超亿元。
责任编辑:陈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