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救继母溺亡也是见义勇为
http://wmf.fjsen.com 2013-06-14 15:26 刘宝庆 来源:四川文明网
我来说两句
6月11日上午11点多钟,江苏泰兴市新街镇杏塘村发生悲情一幕。一名女子跳河自杀,17岁的继子小凯下河营救时也沉入河中,两人不幸双双溺亡。母子俩被当地消防部门打捞上岸时还抱在一起,见此情形,当地村民唏嘘不已,都说这个后妈比亲妈还亲。(据6月13日《南京日报》)
养子奋不顾身救继母,并且献出了年轻的生命,这样的壮举无疑引发了公众关注和唏嘘。当记者就此问题咨询泰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时,相关人员说,根据相关标准,这名少年跳河救继母的行为,不符合见义勇为的标准。
对少年奋不顾身救继母的举动,不能算见义勇为,笔者十分不解,但这位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工作人员给出“不符合见义勇为标准”的理由是,见义勇为是指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小凯和后妈属于母子关系,母亲落水,儿子有义务有责任跳河相救,并且小凯已经17岁,有一定的行为能力。
这种解释依据的是《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在该条例中,见义勇为的构成要件中有“他人”,但“他人”的概念没有明确。所以,才出现了“不符合见义勇为认定”一说,但在笔者看来,小凯的壮举可以认定为见义勇为。小凯当初救人时,并没有想到所谓的见义勇为称号,而是出于本能的一种反应,对小凯见义勇为的认定,不仅是对小凯本人行为的认可,也是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更是对时下“后妈与养子关系”的重新定位。
责任编辑:金婷 |
相关新闻
- 2013-06-13龙岩见义勇为最高奖励5万元
- 2013-06-10龙岩出台见义勇为奖励保护办法 奖金最高5万元
- 2013-06-07吴智辉:见义勇为不图回报
- 2013-06-07陈忠德:见义勇为制服歹徒
- 2013-05-29见义勇为就在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