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欠账
车位配比标准,明显不足
如今的停车位缺口,历史欠账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实际上在2003年之前,厦门拥有汽车的家庭还不多,停车并不是个困难的事情,因此车位的价值在当时很低,大量车位滞销,甚至亏本出售,这使得不少开发商不愿在楼盘中规划足够的停车位。另一方面,在2000年前的旧楼盘和旧小区里,大多甚至没有设地下停车位,一些楼盘仅在一楼设置车库,目前也大多改成了店面甚至仓库。
据了解,2005年前,厦门沿用国家建设部、公安部1988年相关文件,规定住宅建筑面积<80平方米按5户1个车位配备,80-120平方米按3户1个车位配备,120平方米以上按2户1个车位配备。2005年,厦门出台专门的停车设施配建标准,提升写字楼、餐饮娱乐场所、展览馆等公共场所的车位配比标准。2010年修正的新标准提升住宅车位配比标准,记者从市规划局了解到,商品住宅建筑面积大于150平方米,按1户1个车位配备;建筑面积<90平方米,2户配备1个车位;建筑面积介于90—150平方米之间,1户的标准车位则为0.8个。
但依近几年的数据来看,有的家庭甚至需要配置2到3个停车位,最新的车位配比标准恐怕仍然不足。
暗箱操作
打包出售或有猫腻
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位难求”的情况下,一些人或公司手中却拥有大量停车位,他们获得停车位的途径多为两种,一种是在开发商出售停车位时大量买入;另一种则是在拍卖中拍下。
昨天,记者从中山海景广场小区的物业了解到,2008年该楼盘开盘后,由开发商组织车位出售,没卖掉的就打包卖给一外地商人。
另外,记者昨天也从此前一举买下思东商厦80个停车位的厦门众亿达公司处了解到,80个停车位被打包出售是车位原所有人做出的商业行为,众亿达公司是通过合法的拍卖途径竞拍获得这被打包卖掉的80个停车位。
而此前媒体曾经报道的厦门自然家园173个车位打包拍卖,原因则是停车位开发商只售不租,且当时的价格高得让不少业主望而却步,导致空置率较高,开发商最终进行打包拍卖。
不过,虽然少数人拥有大量停车位的途径是合法的,但仍有人担心其中会有“猫腻”。“如果开发商在出售车位时故意抬高价格设置门槛,以便于把车位剩下来用于打包出售或拍卖给一些特定的人或公司呢?”一位市民这样质疑。
责任编辑:陈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