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27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郭政 实习生 黄佳敏)
眼下,网络团购成了最“潮”的消费方式。商家乐于把团购当作增加人气的营销手段,消费者也乐于通过团购省去讨价还价环节,获得看得见的实惠。
然而,许多消费者在参加团购时,遭遇到“潜规则”,感到十分无奈。
团购怪现象面面观
近日,本报接连接到消费者有关团购的投诉,怪现象接二连三。
想“买一送一”,先看天气预报。福州陈女士在团购网上购买了一张价值89元的某品牌冰淇淋“买一送一”全国通用团购券。当她在台江区实体店购买一个冰淇淋后,向店员索要赠送的那一份,却被告知在优惠券后面写着“雨雪天才能使用”。陈女士感到很无奈:“吃份冰淇淋,还得先看天气预报?”随后,记者向该店求证,店员辩称:“福州暂不参与‘买一送一’活动,若买了券可以向网站申请退款。”
广告说“配送”,现场得付钱。消费者陈先生购买了福州市鼓楼区的某比萨饼店团购餐券,餐券内容包括:“一份半价比萨饼、一份水果沙拉、配送一杯奶茶。”当陈先生消费完埋单时,被要求收取10多元奶茶费。店家表示,奶茶是“配送”而不是“赠送”。事后,经鼓楼区工商局介入调解,商家退还了10多元奶茶费。
六大“潜规则”防不胜防
团购“潜规则”何其多?从消费投诉量就可见一斑。以福州市鼓楼区工商局为例,仅从去年5月至今,该局共接到110起有关团购的投诉,相当于每3天就有1起,主要集中于餐饮、摄影、美容美发等行业。
21日,鼓楼区工商局12315相关负责人向记者总结了团购六大“潜规则”。
商品“瘦身”,货不对板。该现象集中于餐饮业,一些商家或以次充好,或让菜量大打折扣,比如写明6人吃的饭菜量,实际上4人都不够吃;实际商品与广告原图相差甚远等。
限时消费,令人无奈。一些商家限定团购券消费时间,比如周末和节假日等高峰期不得使用、限定使用时长等。
服务缩水,不开发票。团购用户因为价格便宜受到区别对待,通常被安排到较差的位置,索要发票也常常遭到商家拒绝。22日,记者以团购为由,拨打了福州多家餐饮商家的电话,询问是否能开发票,均被婉拒。
预订很难,退款不易。一些消费者用团购身份预订位置,常被告知位置已满,来到该店,却发现还有不少空位。商家一方面限定团购结束才能退款,一方面一再延长团购时间,消费者“吃不上,退不了”。一些商家则直接标明不能退款,记者在网上看到一则“北海道铁板烧”的团购套餐信息,细则标明:本次团购一经售出,不得退款。
过度宣传,设置陷阱。记者在千品网上看到福州某美容机构推出“仅28元超值抢购原价1720元护理套餐”,经咨询商家得知,以28元的价格可以体验一次套餐服务。工商部门提醒,此类“馅饼”常变“陷阱”,最终结果往往是服务28元,消耗的产品要数百元。
团购还在,商家撤场。此前,鼓楼区某摄影机构一边在网上做团购,一边撤场,消费者团购了摄影券,一个月后拿着摄影券到该店消费,发现已人去楼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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