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放鱼苗 齐心护海洋
市海洋渔业局资源环保处副处长刘炜明告诉记者,从2008年开始,我市每年投入20多万元用于对海漂垃圾和废弃渔船打捞、收集、处理的监管,去年投入50万元,今年则增加到100万元。目前全市已开展48个海漂垃圾清理整治试点,初步建立了海漂垃圾清理整治长效机制。在重点项目建设方面,我市对罗源湾实施退草还滩工程,共整治互花米草100亩;修复长乐陈塘港原生植被100亩,并对内港区脏、乱、差的河道进行清淤整治。市财政还从海域使用金市级留成部分安排150万元,专项用于海洋生态环境整治修复,目前完成了连江官坞海上养殖环境和罗源湾岐头—北山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工程等项目,建设了1000亩专用新型吊养设施连片示范区、整治修复岸线500米。
除此以外,我市还通过加大增殖放流力度,恢复海洋生物资源。全市去年共投入300多万元,在闽江流域、大樟溪流域、罗源湾、长乐漳港海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10场,投放鳙鱼、草鱼、鲢鱼、团头鲂、赤眼鳟、海蚌等苗种2000万尾,取得良好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尤其是去年9月16日,我市在福州海事局马江处举行了海峡两岸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启动仪式,共投放大黄鱼、真鲷、曼氏无针乌贼、鲈鱼、泥东风螺等苗种346万尾,海峡两岸共同为海洋生态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水域污染治理工作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专项执法监察,积极会同环保、国土、边防、林业、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督查,通过开展海洋环境保护宣传、强化海洋环境监测和海上倾废监管、完善海漂垃圾整治长效机制等措施,确保水清、海蓝、鱼欢、景美,促进海水养殖、海洋捕捞、海产品加工和滨海旅游业健康发展。
监测结果表明,去年我市海洋环境质量总体良好,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59%以上,海水水质符合海洋功能区水质要求的比例达73.2%以上,海洋沉积物和生物质量符合海洋功能区水质要求的比例都达77.8%以上;闽江流域入海口水质总氮、总磷浓度在2010年的基数上分别减少5%、17%,龙江入海口水质总氮减少24%,敖江入海口水质总氮、总磷浓度分别减少42%、24%,较好地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海洋环保责任目标。(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何启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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