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洋路路边绿化带“摇身”变成停车位
律师表示这种行为侵犯到全体业主公共利益
绿化带堆满砖块,正在变成私人停车位
“小区绿化带被人改成停车位,这种行为难道没人管吗?”昨日,福州市晋安区连洋路融侨东区C区住户李女士向本报反映,小区楼下过道旁边的一排绿化带被人私自改成停车位。
记者在现场看到,路边绿化带的半边草皮已经被铲起来了,建成20多个停车位。每个停车位中间都用绿化带分隔开,里面停着小车,停车位外围立着五六厘米高的水泥台阶。旁边绿化带上也停着货车和小车,有的地方已经露出红泥土。
“估计是楼下商家或个别业主把绿化带建成停车位的。”李女士表示,一个星期前她经过时,发现原来的绿化带不见了,变成了停车位。她们找过物业反映情况,物业推说不是他们干的。
连洋路东锦新苑小区围墙外的绿化带,也同样被铺着八角砖,上面还安装了10来个地锁,旁边立着一根杆,写着“小区业主专用停车位”。
东锦新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由于小区内停车位有限,经业主讨论通过,在围墙外围绿化带增设10来个车位来缓解停车压力,也是无奈之举。
记者调查走访中发现,连洋路两侧的多个小区均存在私人在绿化带设停车位现象。不少市民忧虑,如今私家车越来越多,擅自霸占绿地建停车位的现象愈演愈烈,若不制止,榕城的街头绿地还能剩多少?
部门:破坏绿化带最高罚万元
绿化带私自改变成停车位是否合理?是否侵犯到全体业主的利益?
晋安区园林局工作人员表示,未经审批就擅自铲除绿化带的行为,已破坏了小区规划和城市绿化的整体性,属于违法行为。他们将联合城管等部门进行执法,责令当事人恢复原样,并做出相应的处罚,最高可罚万元。
福建力格律师事务所朱云海律师说,根据新实施的《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业主共有”。
本报记者李新志文/图
责任编辑:陈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