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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兽父母”何以出笼?
http://wmf.fjsen.com 2013-05-14 15:3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杨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同时又是对幼童。在法律的角度出发,他的“父亲”身份”不仅不能给他作为理由逃脱责任,反而要罪加一等。从杨某某的身上,我们看到的愚昧,因为重男轻女,加上对于人情的冷漠和心理的凶残,同时更关键的是,很多法律的强力手腕的缺失。曾经被派出所处理,却轻描淡写的放出“笼”,这种侥幸之后的放肆效应会放大更多。我们也看到了出笼之后杨某某不仅残虐女儿,甚至连七十老母都要一起虐待,这就是“放虎归山”的后果。

杨某虐女,周围的邻居都是看在眼里,都就因为是其“家务事”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种冷漠氛围是极其让人寒心的,我们也无意用道德的角度去批判这些乡亲,毕竟在农村是有这样的意识存在。但人心总是柔软的,当看到好端端的小女孩,已经被折磨成人鬼不分之时,是不是该有点“路见不平一声吼”。

当下留守儿童回到父母边上,反而不招待见的事情是越来越多。除了是女孩身份外,父母在外打工的繁重体力精神压力,也导致其耐心日渐消磨,甚至导致情绪发泄到子女身上。这个问题虽然仅仅是小概率事件,但却时有发生,有的甚至酿成了惨剧。对于这些从人变成“禽兽”的所谓亲生父母,最关键是还是用法律的强力高压线去压制他们心中的“魔”,把魔性关进笼子里,就只能本本分分的夹起尾巴做人。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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