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讯 为及时兑现《石狮市集聚纺织服饰创意设计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的政策措施和服务项目,经研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制定《石狮市兑现纺织服饰创意设计人才优惠政策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兑现补助类政策方面,《细则》规定,即兑现涉及利用财政资金发放补助的政策。申报人需提供《石狮市纺织服饰创意设计人才享受财政补助申请表》,并根据申报项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人才(或企业)接收补助款的银行账号,如:创业贷款贴息: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人才未登记为法人的应提供出资50%以上的证明)、贷款合同(100万元贷款额度可多次累加计算);场所租金补贴(租赁场所半年后申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人才未登记为法人的应提供出资50%以上的证明)、场所租赁合同;纳税奖励返还(可逐年申请):提供纳税证明;毕业生生活补助金:自主创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人才未登记为法人的应提供出资50%以上的证明),受聘于企业的提供劳动合同;校企合作引才补助:校企合作协议、引进人才的劳动合同。其中,申请(1)至(5)项补助所涉及的人才应先获得《石狮市人才工作证》;第三方服务住宿、交通费用补助:人才相关凭证、居民身份证、服务协议、石狮住宿实名发票、往返石狮交通票据。其申报程序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人才,将申报材料提交纺织服饰创意设计人才服务窗口(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申请第三方服务补助可由企业代为办理。
兑现服务类政策方面,即兑现涉及住房、落户、配偶子女就业、教育、对接市场、学习培训、参观考察等非直接领取财政补助、属有限资源分配的政策。申请人提请的书面申请报告应写明现工作单位、申请事项有关情况,并标注《石狮人才工作证》编号、联系电话等,申请事项涉及亲属的应附有效的关系证明。其申报程序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人才,将申报材料提交纺织服饰创意设计人才服务窗口(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
兑现其他类政策方面,即兑现补助类、服务类政策之外的其他政策,比如享受“绿色通道”服务,使用专用活动场所、政府网站或各类服务平台,参加开放式学术交流活动等,凭《石狮人才工作证》即可。
兑现“一事一议”政策方面,符合条件的人才或引进人才的企业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报告,视情况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市政府、市委研究并作出决定,决定事项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落实。
《细则》指出,人才在享受政策待遇期间触犯法律或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人才工作单位(或原工作单位)应在情况发生15天内,向纺织服饰创意设计人才服务窗口(市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报备。视情况及时研究决定是否停止相关人才享受有关政策待遇。
责任编辑:陈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