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献血十年却无法优先用血 让爱心回报不打折
http://wmf.fjsen.com 2013-05-09 09:2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血液中心:
曾发函确保献血者优先用血
5月2日,省血液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优先用血者仅限前两星期内有献过血的病人”,这样的规定并不存在。即便是患者亲友间的“互助献血”,在亲友献血后4天内,血液中心就按规定将亲友所献的合格血量等量返还至患者所在医院。
据介绍,为进一步落实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的权益,保护献血者的积极性,2012年2月20日,省血液中心曾向福州各临床用血医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优先保障工作的函》。记者看到,该函明确告知:无偿献血者本人、配偶和直系亲属的临床用血,由医院具体负责安排和落实,列入优先保障范围。献血者的既往献血信息,统一由医院输血科与血液中心供应部门联系核实。
在正常情况下,医生如看到病人出示《献血证》,应立即和医院输血科联系。医院输血科和省血液中心核对病人既往献血信息确定无误后,应优先保障献血者的优先用血。但若医院输血科仅库存急救用血血液时,可向省血液中心提出优先用血申请,由省血液中心开辟“绿色通道”,保障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
然而,一些医院对相关保障工作的宣传却未落实到位,少数医生即便看到献血者的《献血证》也无动于衷,引起献血者的误解和不满,给无偿献血工作造成了极大伤害。
据该负责人介绍,长期以来,省血液中心一直致力于保护献血者的积极性。从今年9月1日起,我省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在医院用血,开始试行在医院直接报销。
责任编辑:金婷 |
相关新闻
- 2013-05-02施海龙:"献血英雄"
- 2013-04-28献血旺季泉州A型血库存已满 市民可选择淡季前来
- 2013-04-25血浓于水 10名新疆大学生在宁德市献血
- 2013-04-19上杭县检察院开展检察官爱心献血志愿服务活动
- 2013-04-16省血液中心举办“献血服务志愿者之家”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