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4月27日讯(通讯员 黄婧俐)一是规范人事管理。为进一步加强人事管理,提升工作效能,南安市水头镇按照权责一致、强镇扩权方针,在优化整合原内设机构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镇聘人员用人审批制度、人事档案实录制度,根据工作需要设岗定员,从“人员进出、工作职责、工资待遇”等方面进行规范,并参照在编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进一步优化权责设置和人员配置,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规范广告管理。牢固树立规划先行理念,聘请专家制定广告专项规划,对广告密度、色彩、形态、造型、亮度等进行规范,强化规划引领功能;对镇域现有广告设置进行拉网式普查,对不符合广告专项规划而设置的广告,经整改后能符合规划的限时进行整改,不能整改的则责令拆除;新设置的广告必须在符合广告专项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公开竞拍的形式确定竞买设置权。
三是规范工程管理。成立工程招投标中心,调整充实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投资额人民币10万元-50万元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健全工程招投标工作制度,公开工程概况、招投标条件、招投标结果等相关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规范农建行为。从严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要求各村积极引导村民住宅建设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点集中;严禁驻村包片领导自行审批农村建房,如确因危旧房、征迁、住房困难等原因需要改建的,必须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美丽乡村村庄建设规划的前提下,上报镇联席会集体研究确定;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做好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执法监察,严格农村建房规范管理,严禁违法用地、违规建设;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规范用地审批。建立水头镇用地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国土和规划的党政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用地联席会议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用地审批工作。用地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对项目用地审批、规划调整方案申报、镇中心区改造用地项目申报等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并形成镇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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