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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县建立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救助基金
http://wmf.fjsen.com 2013-04-10 15:05  张超俊 来源:闽北日报    我来说两句

闽北日报讯 笔者昨日获悉,为了帮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解决经济和生活上的困难,让“失独”老人安度晚年,今年,建阳市全面建立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救助基金,并将之列入2013年计划生育为民办实事项目。

据了解,建阳人口计生局每年从社会抚养费统筹款中提取2%,各乡镇(街道)从社会抚养费返还款中提取3%予以配套,救助基金实施经费乡镇(街道)承担,在计划生育事业费中列支;由市财政部门负责救助基金的预决算和监督,并在市级财政设立专户,将两级资金集中管理,封闭运行。

救助对象的确认条件为户籍在本市,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育龄妇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救助基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包括:一是独生子女死亡家庭遇重大疾病救助、医疗费用扣除医保部分后自负部分达5000元以上的,其中自负部分达5000元至10000元,按80%予以补助,自负部分达10000元至20000元,按60%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限额为20000元;二是独生子女死亡家庭重大变故救助,其中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成员去世的,一次性补助2000元;三是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成员的老年护理救助,其中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成员年满70岁以上(含70岁)的,居家养老每人每月予以300元老年护理补助,在养老院养老的除每人每月予以300元老年护理补助外,另补助200元生活费。(张超俊)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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