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日前正式启动网络反腐联盟,由佛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成员还包括知名网友、媒体代表、宣传部门人士、党校和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的学者等。这在全国地级市中应属首例,成立目的在于探索网络反腐机制。(3月28日《羊城晚报》)
近年来,从“表叔”到“房婶”,从周久耕到雷政富,网络反腐十分给力。可以说,民间反腐已从传统的举报、信访等方式,逐渐转变为以网络为平台进行反腐,形成了体制外一支重要的反腐力量。
与此同时,由于网络反腐难以监督管理,容易造成信息失真,导致对被公开者隐私权的侵犯,甚至还为某些居心叵测者打击、陷害、报复他人提供了便利。如何避免“躺着也中枪”的“误伤”发生,网络反腐伦理成了反腐之外的另一项舆论衍生品。
相对而言,靠有限网友的监督举报力量有限,靠“东一锤子西一榔头”的监督举报难辨真伪,加之对举报者缺乏应有的约束,都不同程度地削弱了民间反腐的成效。但我们仍要清醒地认识到,网络反腐即便存在诸多问题,根本责任不在网络而在制度。要把包括网络反腐在内的民间反腐发展成为预防和惩治腐败行为的利器,就必须要走制度化的道路。
这次佛山市由主抓案件查办的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建网络反腐联盟,可以视作官方对民间反腐力量重视的“升级版”,为民间反腐提供了制度化出口。一方面,可以快速将民众的举报信息有序有效地整合和传递给执法执纪部门,提高案件查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又可以使民间反腐与现有的反腐机制产生良性互动,进一步优化“网络爆料——纪委跟进——贪官落马”的案件查处模式,从而更有效地打击腐败。
一些网友担心,组建网络反腐联盟后会有被官方“收编”、网络举报自由度降低、举报者身份信息泄露等问题。但在笔者看来,与这些问题相比,组成网络反腐联盟利大于弊。公众担忧的问题,正说明了民间反腐的制度出口仍不尽完善。这就需要有效整合立法、司法、执法机关的职能,保证网络举报不仅仅是一种信息来源或受理方式,而且更应该是一条通畅的处理渠道,一面能够让网民反腐的热情和积极性找到出口,另一面则让官方所具备的侦查和威慑能力得到更好的发挥,同时还要能够有效避免政府公信力不被一些不负责任的爆料所伤害。公众更期待新组建的佛山网络反腐联盟在这些方面有所创造、有所突破。
徐娟(福建 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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