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构改革需要将应该剥离的职能真正转移给市场和社会,政府的“临时工”应该转变为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正式工”
“各部门都要自觉行动,限期完成职能转变各项任务,绝不能‘换汤不换药’。”国务院针对新一轮机构改革敲响警钟。机构改革“换汤不换药”的怪象,主要表现为改出一批吃财政饭的闲人,以改革之名行涨价之实,行政审批明放暗收、小放大收,少了正式工多了“临时工”……东部沿海某县的农业局,正式编制40个,但“临时工”有100多。(3月24日《新京报》)
以前,公众认知政府部门的“临时工”,多是通过一些负面新闻。有媒体曾总结“临时工”的特点:他们是犯事儿的,也是扛事儿的;他们是干活的,也是顶雷的;他们有时候是真的,有时候是假的;他们是壁虎的尾巴,也是鸵鸟的屁股;他们是炮灰,他们是盾牌……他们有很多不应该存在的理由,但他们同时也是受害者。其实,透过“挡箭牌”现象更深入地看“临时工”,更攸关政府部门的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同一天的新闻报道显示,东部地区一家知名工业企业在厂区内扩建的2万平方米厂房于去年11月中旬竣工,厂房正式投入使用之前,需取得房产证,但企业负责人耗时4个多月,跑了10多个部门,盖了20多个公章,花了10多万元,目前仍未“备齐”办理厂房房产证所需的全部材料。该企业负责人愤懑感慨:希望这次政府机构改革要真正“甩开膀子”,“不放空炮”,让企业看到希望。
将发生在政府部门的这两种现象结合起来看,其实有很深层次的相关度。国家三令五申减少行政审批,但一些地方政府却明放暗收、小放大收,将行政之手过多地伸进了市场和社会。但政府部门的编制和人员毕竟是有限的,管的事太多难免就会受制于人手不够,于是“临时工”就成了政府部门的一种现象。一定程度上,政府部门赋权给“临时工”的职责,往往与过多介入到市场和社会的领域相重叠。在这个意义上,政府机构改革需要将应该剥离的职能真正转移给市场和社会,政府的“临时工”应该转变为企业和社会组织的“正式工”。
责任编辑:金婷 |
- 2013-03-11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一览
- 2012-06-15厦门市政府机构改革 对多个市级职能部门作出调整
- 2012-03-30漳州全市机构改革年内完成 市政府机构减少8个
- 2009-07-03全国省级机构改革共精简80多个厅局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