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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惯性侵权”期待商家良知觉醒
http://wmf.fjsen.com 2013-03-26 15:00  李传营 来源:莱芜文明网    我来说两句

3月17日上午,笔者到一超市购物,一小捆茼蒿称出的价格竟是21.41元,定睛一看,价签上写的却是“精品芸豆”,后经笔者交涉,称出茼蒿的价格是5.91元。谁知到家,拿出购买的“内脂豆腐”,却发现其生产日期赫然标注的是3月18日,这“超前消费”真令笔者无所适从。

将茼蒿称成了“精品芸豆”,或许还情有可原,可在17日买到了18日生产的商品,这不免令笔者大惑不解,难道笔者还真像一些“神话剧”描写的那样“穿越”了不成?

其实这种买到“未来商品”的事件早已有之,我们需要诘问的是,为什么这种行为竟是如此顽固。依笔者之见,或许不外乎这么两种情况:一是监管不利,面对琳琅满目的商品不能件件都入“法眼”。二是部分消费者的隐忍。正是由于这些原因,才使得个别无良商家与法律玩起了“躲猫猫”,他们经常扮作“一不小心”的无辜者与消费者玩价格游戏,或者故意玩一场法律的“擦边球”,与消费者打心理战、持久战,以至使这种价格欺诈、隐瞒“商品年龄”的侵权行为渐渐成为了一种痼疾、一种无良商人的潜规则。

今年的“3·15”晚会刚刚落幕,通过征集和评选最终确定的主题是“让消费者更有力量”。这说明,无论是社会或是群众都在强化维权意识。但依笔者认为,正如“打蛇要打七寸”、“堵漏要找源头”一样,任何一种坏习惯的摈弃和好习惯的形成,都将最终体现在人性的向善和良知的觉醒上。所以,还是奉劝各商家和生产者,要多与消费者换位思考,舍弃昧心的蝇头小利,堂堂正正做人,光明磊落做事。笔者认为,这既是一个新时代公民所应该负有的道德担当,也是自身长远发展的成长需要。要知道,打造“百年企业”,成就事业辉煌,“诚信金牌”将永远是立身之本。(李传营)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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