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3月15日讯(通讯员 金国清)浦城县检察院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检察职能,采取四项措施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是加强维权法制宣传,提高消费者的依法维权意识。该院结合“3.15”消费者维权日宣传活动、“公正司法为人民”主题宣传活动和进机关、社区、企业、学校、农村“五进”活动,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发放消费者权益知识宣传单和检察便民联系卡,提供法律咨询和维权指导,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
二是设置消费维权信箱,完善服务保障群众权益机制。该院为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设立“消费维权信箱”,由控申部门管理、分流和监督落实,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跟踪预警,严肃查处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违法、违规的案件,通过监督执法与检察维权,引导消费者运用法律武器去维护合法权益,减少权益受损后因维权而产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小信箱、维权益、促和谐”。
三是建立两法衔接机制,形成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合力。该院主动加强与工商、消费者协会、质监、烟草等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并就行政机关移送案件、互通信息、定期督查作出了具体规定,加强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沟通衔接,建立“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共同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违法产品行为专项活动,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四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的力度。该院对合同诈骗、虚假广告、强迫交易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做到快审快结。结合近年来办理的侵犯消费者权益实施诈骗、销售伪劣商品的案件,开展维权提醒,引导居民对消费侵权案件进行法律咨询和举报。针对医疗卫生、食品安全、重大项目工程等重点领域商业贿赂发案率相对较高的特点,选派预防部门检察官深入了解情况,与敏感部门负责人座谈,共同探讨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推进反商业贿赂,营造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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