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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加强民政救灾物资储备和避灾场所管理
http://wmf.fjsen.com 2013-03-13 11:28  阮丽云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12日讯(本网记者 阮丽云)日前,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防汛防台风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进一步加强民政救灾物资储备、落实避灾场所管理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根据《意见》,全省各市、县(市、区)将进一步加强民政救灾物资储备。预计2015年前,各设区市将建设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救灾物资储备库,各县(市、区)2020年前建设不少于700平方米的救灾物资储备库。另外,《意见》要求建立年度救灾物资采购储备制度,落实财政预算投入,提升自然灾害救助能力和救助效率。省级每年安排救灾物资采购经费不少于200万元,各设区市不少于100万元,各县(市、区)不少于20万元,每年汛期前完成采购储备任务。

《意见》还对避灾场所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根据要求,2015年前,全省县、乡级避灾点均需达到A级标准(功能全、物资足、制度齐、标识明,能容纳100-200人);村级避灾点1/3达到A级标准,1/3为B级标准(功能全、制度齐、标识明,能容纳50-100人),1/3为C级标准(功能全、制度齐,能容纳50人以下)。所有避灾点实行分级管理,并且每个避灾点都要有专人管理,并落实保障经费,损耗物资及时更新补充,每年进行定期检查维护或抽检,确保避灾点随时可用,安全管用。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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