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的打折信息,是职业打假人锁定的目标之一。
再过几天就是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了,每年的这个时候,有这么一群人便会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他们对假货了如指掌,他们乐于挖掘假货,他们买到假货要维权到底。
他们就是“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人,一个以打假为职业的群体。国家质监稽查专家库专家李天伟曾以三要素来定义“职业打假人”:以买假为手段、打假为目的、兼顾社会道义和自身发展。
这是一个从诞生起便饱受争议的群体,他们在争议声中成长着。如今,他们的身影屡屡出现在厦门。
□早报记者 王琼瑜 文/图
年轻
举报者多是外地“90后”
据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的2012年厦门消费维权工作特点,其中一点便是职业打假案件增多。从去年年初开始,厦门收到的职业打假人打假举报信开始增加。据统计,厦门去年共收到来自职业打假人的举报案件近60起,主要涉及产品有人参乌龙茶、四物汤、芦荟茶等,申诉举报问题最多的是非法添加食品原料。
令人意外的是,多数举报者并非来自厦门本地或者周边城市,而是来自外地,有的来自南方其他省市,也有的来自北方。而这些跨地打假的职业打假人中,许多都是“90后”。
默契
要求商家赔偿12315元
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有一份来自四川成都的举报信,举报人叫张某,被举报者是厦门一贸易公司。举报信这样写道:“我在网上商城购买了厦门××贸易公司的××四物汤。服用2次后,才发现注意事项里写着:服用期间忌食辛辣、生冷等会与保健药膳药理成分产生化学反应的食物……这么多注意事项,我吓了一跳!大热天谁不会吃点冰冷的食物呢?记得中药说明书上才有这些字,才有这么多注意事项,这四物汤是中药?但上面没有国药准字呀……为此,我进行了大量查询,发现××四物汤是违法不合格产品:该产品中的当归等配料违反了生产经营中食品不得添加药品的规定……”
除了这封举报信,张某还给厦门工商部门寄来了2张网络交易截屏图、3张产品照片。在举报信中,他请求工商部门裁定商家应该退还货款,并赔偿10倍货款金额,同时应补偿他交通费、印刷费、误工费等999元。
厦门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说,这封举报信便属于典型的“职业打假”举报信——网络购物、模式化的举报信、要求高额赔偿金及举报奖励金。在这些举报信中,举报人似乎有一个“默契”:要求商家赔偿12315元。
责任编辑:陈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