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提醒市民点菜后应核实消费金额并签字
支招
工商部门提醒市民和游客,在餐馆酒楼消费时,应要求服务员使用规范的制式点菜单(五联单),点菜后,应当场核实消费金额并签字,以防店家在结账时暗中做手脚宰客。
立下军令状 不卖天价菜 王乃玲 图
海西晨报讯(记者 雷妤 通讯员 曾庆光 张弥)往年春节假期,随着鼓浪屿、环岛路一带的客流量激增,对有关商家价格欺诈、缺斤少两等的投诉也随之猛增。一些游客投诉,在餐馆、酒楼吃饭遭遇“天价菜”,被商家狠宰。为防止类似的纠纷再次发生,昨日,思明区12315投诉台与滨海工商所联合召集环岛路30家餐饮企业老板座谈,工商部门与企业代表共同签订了“诚信承诺书”。
记者了解到,每年春节期间,关于环岛路餐饮企业的消费投诉就急剧增加,主要集中在商家价格欺诈、短斤少两、掺杂使假、服务不规范等方面。特别是去年春节期间,环岛路“山海岩海鲜大排档”的“天价菜”纠纷曾在全国引起广泛关注。
为了防止或减少此类纠纷再次发生,昨日,思明区12315投诉台与滨海工商所联合召集环岛路30家餐饮店的老板座谈,指导餐饮企业如何诚信经营,以避免再出现欺客、宰客等消费侵权现象。
记者从座谈会上了解到,在防范“天价菜”宰客方面,去年春节过后,工商部门在环岛路一线景区采取了引导餐饮企业上墙公示自律承诺监督内容,推行点菜五联单,设立2万元先行赔付基金等措施。据统计,滨海工商所2012年全年受理投诉件、举报件9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180元,投诉及举报量与上年的17件相比,同比下降49%,其中,餐饮消费投诉大幅下降。
而今年,除了继续推行去年的相关政策外, 工商部门还与企业代表共同签订了《厦门市思明区滨海辖区餐饮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承诺书》。其中包含所有餐饮单位都要亮照规范经营,并将有效证照挂于店内醒目位置;餐馆酒楼应尽快在节前订立一套投诉处置方案,指派店长或相关负责人专人负责,遇到消费纠纷马上到场;经营者须杜绝“商业贿赂”,不允许给拉客来消费的出租车司机、导游等人回扣等内容。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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