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宁化县在基层精神文明创建过程中,突出“五项机制”建设,加强过程管理,深化创建内涵,规范创建活动,促进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发展。
一是完善领导机制。根据换届后人事变动及时充实调整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组成人员和创城指挥部,县委书记任创城总指挥,县长任创城第一副总指挥,县委分管副书记任创城常务副总指挥,其余8位副县级领导分项包干负责,切实加强对创城工作的指导、统筹、协调,是历届创城工作中县领导挂包最多的一届。在2012年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创城动员会上,县委书记作动员报告,书记、县长带领县住建局、交通局等创城主要责任单位负责人对创城实地考察点进行督查、点评,有力推动创城工作开展。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1、建立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联络体系。包括全县各党委(党总支)分管精神文明创建领导和具体联系人联络体系、申报2012-2014年度各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学校)创建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系人联络体系、各级文明单位(学校、乡镇)社会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联络体系、各级文明单位(学校)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联络体系、各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学校)精神文明创建信息队伍联系体系等5个联络体系,做到参与文明创建的各个部门单位、各方力量资源步调一致,协调有力。2、定期召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每周召开一次文明办工作人员工作布置会。3、完善县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学校)管理办法。及时完善修订《宁化县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社区、文明学校、文明村)管理办法》,将获得“卫生单位”作为各单位申报创建各级文明单位的前置条件,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作为各单位申报创建各级文明单位的先决条件,创建协审中除纪检、综治、计生、安全生产四部门协审外,还增加“城区违建”城管部门协审,进一步提升文明单位的含金量。同时,加强了县级以上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学校)的社会履责考评,积极倡导创建主体踊跃参与公益募捐和结对帮扶活动。据统计,全县市级以上文明单位公益募捐款23.3万元汇入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帐户和福建省志愿服务基金会帐户。县级文明单位共募捐5.1万元。省、市、县级22个文明单位还与66名帮扶对象签订了帮扶协议,落实帮扶资金12.6万元。
三是完善资金保障机制。根据《福建省文明县城考评体系》要求,按照人均创建经费不少于1元的标准,将县委文明办管理使用的创建文明县城活动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县财政每年按人均1元的标准按序时核拨创建文明县城活动经费,为文明创建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2011年县委常委(扩大)会研究决定,把文明单位奖金列入县财政预算,从2012年起,第1年县财政支付30%,第二年支付60%、第三年全部到位,此后逐年文明单位奖金均由县财政全额支付。2012年县财政文明单位奖金30%现已到位。全县申报第十二届(2012-2014年度)各级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学校)达268个,比上一届增长35%,申报单位为历届最多的一届,文明创建热情空前高涨,呈现出从“要我创”转变为“我要创”的良好争创态势。
责任编辑:李琰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