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省文明委印发《关于2012年全省市县区公共文明指数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结果的通报》。宁德市文明办认真学习,积极运用测评结果,按照“四开展、四促进”的工作安排,主动作为,有效运作,推进各项创建工作。
“四开展”是:1、开展专项通报。及时将《通报》提交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市文明委领导轮阅,印发了《宁德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2012年度测评非达标情况通报》,召开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联席会,全面部署整改工作。2、开展专项报告。将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涉及面广、文明办难以协调的事项向市委、市政府及市文明委汇报,引起领导重视,取得领导支持。3、开展专门沟通。市文明办到测评非达标项目的单位主动沟通情况,共同探讨整改对策。4、开展专项治理。市文明办根据测评非达标情况,并参考历年来宁德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薄弱环节,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消防设施、集贸市场、户外广告、建筑工地的专项治理。
“四促进”是:1、促进县市区创建。及时通报各地公共文明指数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非达标情况,市文明办班子成员分赴各地,与县(市、区)文明办共同分析存在问题,探讨整改提升对策,促进各县(市、区)创建工作。同时,深入基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学校、文明社区,开展工作调研,指导文明创建工作。2、促进文明行业创建。印发《关于2012年宁德市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结果的通报》,组织召开文明行业会议,开展创建业务观摩,不断提升创建水平。3、促进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开展全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调研,创办《志愿宁德》简报,开通“宁德市学雷锋志愿服务”网站,发动文明单位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公益募捐活动,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深入开展。4、促进文明新风建设。市文明办依托宁德网开通“寻找身边感动”活动专门网站,通过新闻媒体展示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感动人物,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宁德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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