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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明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三点体会
http://wmf.fjsen.com 2013-01-29 15:07   来源:省文明办    我来说两句

——关于三明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三点体会

近年来,在省委教育工委、三明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文明办的关心指导下,经过全校师生的不懈努力,三明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09年至今,学校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绿化先进集体”、“福建省文明学校”、“福建省高校安全稳定工作先进集体”,曹阳飞宇同学被评为第三届“全国孝老爱亲道德模范”。回顾几年来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经验与成绩,有三点体会。

一、坚持科学发展,夯实文明创建基础

三明学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把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目标作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改革建设发展的重要任务,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推进文明创建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学校党委、行政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在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后,及时召开全校精神文明建设总结暨表彰大会,对2009-2011年文明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隆重表彰一批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并对2012-2014年文明创建活动进行总体规划部署,举全校之力,集全校之智,尽各自所能,早日实现全国文明单位的创建目标。

二是深化认识。学校始终把师生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理念贯穿于创建工作的全过程,不断激发师生参与创建的热情,充分发挥师生的主体作用,努力形成文明创建人人有责、创建成果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工作,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高校建设,在全校树立清风正气,引领全校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整体推进,不断夯实文明创建的工作基础。

三是科学规划。今年上半年,学校党委、行政及时调整、充实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颁布了《三明学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2012-2014年)工作规划》。明确提出新一轮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对创建活动的阶段安排、创建重点、保障措施等进行了周密部署,并按照中央文明办新修订的全国文明单位新的考评体系的要求,对13个测评项目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分解,明确了任务分工与责任单位。

责任编辑:李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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