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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终点念报恩 岩癌症教师在厦捐献遗体及器官
http://wmf.fjsen.com 2013-01-22 08:27   来源:海西晨报    我来说两句

一个家属不同意 捐献就无法进行

晨报讯 (记者 陈淑君 实习生黄鹏飞)“只要一个家属不同意,就不能进行器官捐献。”厦门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遗体器官捐献,并不是简单签署志愿书那么简单。每一个步骤都需要谨慎再谨慎。工作人员会多次与亲属沟通,要反复多次问他们“是否自愿”、“是否无偿”。

记者了解到,签署捐献志愿书时,不仅需要捐献者本人签名和联系方式,还需要留下家属签名和家属手机号码。厦门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要捐献器官就必须要本人及家属签字,才能够进行器官或者遗体捐献。如果说本人意愿很强,也可以先进行代签,再慢慢对家属做工作。工作人员还强调,如果是本人代签的情况下,只要家属不愿意,红十字会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我们毕竟只是公益机构,没办法强制执行的。只要一个家属不同意,就不能进行器官捐献。”

他还介绍,如果志愿者本人在签署捐献书之后改变主意,可以随时联系红十字会解除捐献。

“烧了就没了, 不如留下点东西”

多年的心愿支撑她回到厦门

晨报记者 陈淑君

实习生 黄鹏飞 通讯员 海燕

“姐姐她太痛苦了,现在算是解脱吧。”昨日凌晨1时许,陈冬红的弟弟红着眼眶说。大姐默默地站在床边,伸手摸摸她的手脚。姐弟俩最后不舍地看了她一眼,然后低头走出病房。

头痛发作只能握紧拳头

生命的最后几年,陈冬红很不容易。脑部的肿瘤像紧箍咒一般,每次头痛发作,她只能握紧拳头。最让她放不下的,是年仅6岁的儿子。因为担心孩子难过,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她狠下心来,没有让儿子见最后一面。

直到现在,家人们依然瞒着孩子。孩子只知道妈妈得了病,很重很重。家属们说,等孩子以后长大了再告诉他。“他一定会为妈妈感到骄傲的。”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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