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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评:红会主动接受监督有助形象重塑
http://wmf.fjsen.com 2013-01-07 16:19  徐 娟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监督唯有独立才能更具力量。这就要求监督主体和被监督主体必须是相对平等的主体,即二者的地位应该是独立和平等的,而不是依附、命令和服从的关系。如果监督者的地位缺乏独立性,那么就会大大减弱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从报道的情况看,这次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红会自身邀请产生,公众难免对其独立性产生质疑;这些公众人物难有时间专司监督之责,将使监督效果打了折扣;监督所需经费恐也由红会开支,客观上也容易造成监督理不直、气不壮。

因此,红会接受外部监督不妨还更进一步。组建的社会监督委员会从一开始就应当注重自身的独立性,吸收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特别是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遴选、日常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机构的办公活动经费等方面,要与红十字会撇清关系,以独立性保证客观性,进而获取社会公信力,真正成为广大捐赠者的忠实代言人、慈善组织的有力监督者。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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