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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殿前街道:集体资产需向居民完整公布
http://wmf.fjsen.com 2012-12-28 15:23   来源:    我来说两句

厦门日报讯(记者 郭筱淳 通讯员洪重华)对厦门的不少“村改居”社区来说,集体资产管理是一个“烫手”的焦点问题。昨日记者获悉,湖里殿前街道于日前率先出台《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指导意见》(简称《意见》),从集体资产范围、财务公开、财务支出管理、监督机制等方面规范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管理。

在财务支出管理方面,《意见》要求社区财务支出统一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审批,超过5万元须报社区两委会或居民代表会集体研究,并全面推行社区公务零接待。更重要的是,《意见》规范了财务监督方式,规定社区财务收支受街道、社区事务监督委员会双重监督,并及时、准确、完整地对外公布,接受群众询问和监督。

湖里区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在全区各个“村改居”社区逐步推广《意见》,更好地规范集体资产管理方式。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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