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文明创建〕
永春县检察院文明单位创建措施好
近年来,永春县检察院以文明创建为载体抓手,紧紧围绕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检察工作主题,着力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着力队伍建设,增强创建合力。围绕新形势对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的新需求,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文明创建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建立目标考核和绩效管理评价机制,强化目标设置和过程管理,推动干警积极作为。根据不同岗位及职责,设置考核目标,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标准,实现岗位工作细化量化。实行按月推进动态管理模式,每月定期在内网公布部门和干警的工作情况,实时监督工作进度,动态掌握工作成效。倡导“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结合检察业务开展各类技能培训,以专家讲座、办案实务培训、公诉案件庭审观摩、疑难案件研讨、法律沙龙等方式,让干警在实践中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通过“金点子”征求、“检察长信箱”、“谈心交心”活动等拓宽交流渠道,向干警征求意见和建议,增强干警的责任感。设立“党员先锋岗”、推行党员承诺、老中青干警“传帮带”等方法手段,在全院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工作氛围。
2.着力岗位作为,夯实创建基础。着眼于大局,积极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始终坚持把释法说理、疏导情绪、化解矛盾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对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邻里家庭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特别是初犯、偶犯、过失犯依法酌情作宽缓处理,努力减少社会消极因素,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地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深入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开展携手共建活动,职务犯罪侦查坚持“一案一建议”制度,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发案原因、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2010年来共发出检察建议16份,均由专人做好跟踪落实,加强回访考察,督促发案单位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群众自发给检察机关送来“腐败分子的克星”、“秉公平正义怀爱民之心”等锦旗。
3.着力服务民生,提升文明形象。延伸检察工作的触角,重心下移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坚持检察长接待日、院领导分片联系乡镇制度,通过约访巡访、带案下访、联合接访等途径,主动联系群众,倾听民意诉求,为群众答疑解惑、排忧解难,2010年以来开展下访、巡访、预约接访和检察长接待日共81场次,其中检察长带领干警主动到乡镇下访、巡访17场次。组织检察干警通过“大走访”、“心连心”、“结对子”、“综治联系点”、“青年检察官驻村帮扶”等方式,倾听民意体察民情。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对工程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等领域职务犯罪、商业贿赂的查办力度,开展惠农资金使用、重点建设项目同步预防,加强危害食品安全渎职犯罪查处和预防,规范做好支持起诉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切实保障民生民利,打造了亲民爱民的检察形象。在全县群众满意度测评中群众满意率位居政法系统首位,多次被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
(永春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