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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人"消分"忙 提醒:以违法时间区分适用标准
http://wmf.fjsen.com 2012-12-27 16:53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解释 以违法时间区分适用标准

得知《新规》实施在即,许多有过交通违法记录的驾驶员这几天忙着交罚款和“消分”,赶搭交通违法处理的“末班车”。最直接的原因是“如不抢在年底前清分,明年这些记分将按《新规》翻倍”。

“像张先生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市交巡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说,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以2013年1月1日为界。2013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原有处罚标准进行处罚,即使是明年去处理,也是按旧规定进行处罚;2013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按照新的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他说,处罚是根据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来确定标准的。比如说闯红灯,以明年1月1日为界,之前闯了红灯,不管是今年还是明年去交巡警部门处理,还是按照老规定记3分;之后的话,就得按照新规定记6分了。

渠道 三种处理渠道可供选择

据介绍,目前,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有3种渠道,广大驾驶员也不一定非要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挤,可以选择去交巡警部门挂钩的银行窗口处理或在网上处理。

“去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要亲自去。”市交巡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说,通过这种渠道处理,不管是“红单”还是非现场查扣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可以处理,而且罚款的金额不限。而到交巡警部门挂钩的银行窗口处理,必须是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他说,从12月9日起,我省车主可上省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www.fjgat.gov.cn)处理交通违法和缴纳罚款。该“平台”可受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技术监控资料记录且依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即依法给予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但营运客货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和校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外。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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