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台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分级管理办法
东南网12月19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记者从福州市质监局获悉,福州在省内率先出台《福州市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成立企业质量信用分级管理领导小组,对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定量评定基础信用,定性调整动态等级。
据介绍,《管理办法》率先引入社会监督力量,动态管理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将许可证年审与企业监管等级评定工作相结合,通过对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量化打分评级,并根据企业质量信用情况动态调整其级别,适时将辖区AA级和D级企业名单在福州市质监局官网公布。
根据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质监部门在日常监管中按照鼓励诚信、扶优限劣的原则,实行“一户一档”,对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对质量信用A级、B级企业以激励与帮扶为主,对C级、D级企业建立警示与惩戒机制。实现动态管理企业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借助社会监督力量引导企业加强自身诚信文化建设。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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