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11月15日讯 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三明市委文明办经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讨论,总结提炼出“立德、践行、创先”的文明办机关精神。
“立德、践行、创先”为机关精神,从政治思想、职业行为、道德操守、工作作风等方面对三明市委文明办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提出了基本要求,彰显了文明办机关的优良传统,展示了文明办机关干部职工敬业精业、实干奉献、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激发工作干劲,保持奋发有为、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不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三明市文明办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机关精神活动从三个方面狠抓落实。
一是认真学习,深刻认识机关精神的重要意义。全体干部职工要站在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事业科学发展,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高度,深刻认识学习实践机关精神的重要意义,人人熟知机关精神表述语,准确诠释机关精神的要义,深刻理解其目的性、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进而丰富和发展其精神内涵和外延,形成共同的价值观。
二是转变作风,立足平时实践机关精神。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培养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敢于负责,善于协调,乐于奉献,勇于攻坚,以身作则,兢兢业业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紧密结合当前开展的“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着力消灭“庸懒散”,防止工作不认真、质量不好、效率不高、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等问题。
三是重在成效,聚智集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一抓责任。实行科长负责制,认真对照岗位职责,做到责任到科室、到人,对经查实在作风和效能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的有关人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二抓落实。想方设法、积极主动地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认真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掌握各个阶段的序时进度,切实把各项创城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落到成效。三抓督查。把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考核与工作绩效考核相挂钩,对工作落实情况、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定期开展督查考核,保证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责任编辑:陈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