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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答谢恩人新规还需细化
http://wmf.fjsen.com 2012-11-09 15:07  何勇 来源:安徽省芜湖市文明办    我来说两句

6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山东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条例》,12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见义勇为受益人应当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表达谢意、予以慰藉。(11月7日《山东商报》)

毫无疑问,从社会道义角度说,见义勇为受益人理当对见义勇为人员表达谢意或者予以慰藉,尤其是一些见义勇为者在实施见义勇为行动时流泪还流血,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但是,近两年来,一些见义勇为受益人为了逃避或者害怕承担见义勇为者的医药费等责任,不但不对见义勇为者谢恩,相反装作不认识,甚至连声简单的谢谢都没有,伤害了广大见义勇为者和围观群众的心,也让本已脆弱的社会道德更加不堪一击。

在这样的现实环境之下,山东立法规定见义勇为者应当答谢恩人,虽然说这样的立法行为本身的确很讽刺,看上去也有点荒唐,答谢恩人的常识居然要靠立法规定。但是,我们必须承认这样的立法确有必要,对拯救不断下滑的社会道德很有帮助,也是社会道德滑坡之下的无奈之举,更是为道德滑坡在买单。

不过,仅仅依靠一句见义勇为受益人应当答谢恩人的立法规定,笔者认为在实际操作之中很难保证受益人一定会答谢恩人,法律规定最终只会沦为一纸空文,毫无实际意义。因为立法规定并没有对拒不答谢恩人的见义勇为受益人有任何的制裁和惩处措施,换言之,受益人即使不依法答谢恩人,恩人也无可奈何,并不能把受益人怎么的,受益人无须为自己的不道德行为付出任何代价。因此,笔者认为,要真正保证受益人答谢恩人,政策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必须提高见义勇为受益人背离社会公德的代价和成本。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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