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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城县检察院以“四个公开”打造“阳光检务”
http://wmf.fjsen.com 2012-10-19 17:33   来源:文明风    我来说两句

文明风10月19日讯(通讯员 金国清 傅荣辉)浦城县检察院牢固树立“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形象”的意识,实行“四个公开”打造“阳光检务”,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方便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执法办案行为进行监督,提升执法公信力。

一是实行检务公开。该院通过建立网站、巡回法制宣传、下乡接访、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形式,宣传有关检务知识、工作制度;向社区居民发送检务公开知识手册3000余份,宣传检察工作职能、举报申诉规定、检察工作成绩等;通过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墙面办公流程图表等形式公开检察工作机构、人员、职责、办案流程;公开举报投诉电话,便于群众举报、申诉、投诉。

二是实行听证公开。该院对拟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刑事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制度,邀请侦查、审判、人大、政法委有关人员和被害人参加听证会。通过公开听证,保障诉讼参与人对案件处理的知情权、辩护权,有效化解案件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实行审查公开。该院对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实行公开审查制度,邀请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或者申诉人所在单位人员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公开审查,让申诉人在公开审查会上陈述意见,办案人员依据事实和法律,耐心向申诉人详细说明处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证据和法律,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从而使申诉人服理息诉,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四是实行办案公开。该院把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等“七种情形”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办理每起案件须填报案件当事人的“告知卡”、办案人员的“廉洁自律卡”和案件办结后的“征求意见卡”,并对职务犯罪侦查案件犯罪嫌疑人审讯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对发案单位进行回访考察等,有效约束和规范干警的执法办案行为;对社会影响较大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审结后通过媒体报道及情况通报等形式,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公开处理结果,进一步增强办案透明度,接受社会的监督。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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