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这些都是小节,不必小题大做。其实不然,这些日常生活中的"小节",实在都属于我们在社会交往中应该遵行的礼仪范畴。要知道,礼仪并不是虚伪的藻饰,不能把它看成是生活中可有可无的奢侈品。细考起来,它们的价值大体有三:
其一:美化人生。孟德斯鸠这样说过:"我们有礼貌是因为自尊。""礼貌使有礼貌的人喜悦,也使那些受人以礼貌相对待的人们喜悦。"(见于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第三十一页)。爱美是人的天性,生活中有许多足以唤起美感的事物。社交场上,新结识一位朋友,倘若他衣着得体,发式入时,风度翩翩,我们会觉得赏心悦目;可是一旦在不经意的言谈中,这位仪表堂堂的朋友突然迸出几句不堪入耳的脏话来,我们就象在一碟美食佳肴里突然发现了一只苍蝇,原有的美感立刻会被厌恶所代替。对这样的人,人们通常有一个很朴素的评价:"看上去不错,一开口就完了。"。可见。美,体现在人身上,应该是外表美、语言美、行为美和心灵美的统一。
其二:培养社会性。英国哲学家洛克说:"礼仪的目的与作用在于使固有的顽梗变柔顺,使人们的气质变温和,而能敬重别人,和别人合得来。",这一点无须多加证明。生活中有许多口角、摩擦、矛盾、争斗,不都是起因于对小节的不注意吗?而文雅、宽厚不正是常常使人增加好感而加深了友情吗?体现在语言上,正是:美言使人三冬暖,恶语一句令人寒。用无为人的话来说就是"一句话说得笑,一句话说得跳"。
其三:具体场合的社会生活需要。古人说得好:"赠人以言,重于珠玉;伤人以言,重于剑戟。"。人们求和谐,求和睦,不能不注重语言的"小节";人们求宁静、洁净的生活环境,也不能不讲究行为的"小节"。图书馆本是读书的地方,影剧院本是审美的场所,如果这里居然也喧嚣四起,你会作何感想呢?夜阑人静,正是"好梦留人睡"的时候,可这时楼上楼下或是隔壁突然播放起音响,强劲的摇滚乐旋律频频袭来,你又会作何感想呢?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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