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看《辞海》、《辞源》对该词的解释。
《辞源》:不当家花拉的:“北方方言,指不当,不应该,有罪过。家即价,结构助词;花拉,词尾。都无实意。”
《辞海》:不当家花拉的:“北方方言。亦作‘不当价’、‘不当人子’、‘不当家化化的’、‘不当家花花的’。‘不当’原为对神灵亵渎不敬的意思,引申为罪过。‘家(价)’、‘花拉的’都是语助。”
实际上,两书的解释都有不足之处。对于词语的解释,应从词语的实际运用中概括出最准确、最普遍的意义来。
我们先看两个例子。
婆子道:“我的佛爷,不当家。老身吃的可勾了。”
(《金瓶梅》第三十九回)
那樵汉慌忙丢了斧,转身答礼道:“不当人!不当人!我拙汉衣食不全,怎敢当‘神仙’二字?”
(《西游记》第一回)
两例中的“不当家”、“不当人”都可作罪过解释。一般用于对尊长不敬或亵渎神灵时的谴责语,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不应该”。
前例中,吴月娘让杨姑娘陪二位僧尼用膳,杨姑娘就说出了上面这话。她先说“我的佛爷”然后再连上“不当家”。杨姑娘已经吃的够了,所以再来陪吃,在她看来,就是造孽、罪过。因而她便说“不当家”。
后一例中,美猴王称樵汉为“老神仙”,且行“起手”之礼,那樵汉认为这是对神灵亵渎不敬,所以慌忙答礼道“不当人!不当人!”即认为猴王这样称他是罪过。
“不当”原意并没有对神灵亵渎不敬的意思,而只有在它后面加上“家(价)”、“人(仁、忍)”这类虚化的词缀时才产生了“对神灵亵渎不敬”这层意思。“不当”在具体的语言环境中,也只是一般意义上的“不应该”。这种用例是很多的。
夏提刑道:“不当闲来打搅长官。”
(《金瓶梅》第四十七回)
大舅道:“……不当取扰长官。”
(《金瓶梅》第八十回)
……谁知那小孩子家不知好歹,看见他姐姐身上不大爽快,就有事也不当告诉他。
(《红楼梦》第十回)
黛玉冷笑道:“……必定姨妈这里是外人,不当在这里的也未可定。”
(《红楼梦》第八回)
这些都是一般意义上的“不应该”,也并无“对神灵亵渎不敬”这个意思。
“不当家”、“不当人”由“不当”带上后缀而成。由“不当”发展而成“不当家”、“不当人”应在明代。“不当家”最早见于《金瓶梅》。《金瓶梅》之后,《醒世姻缘传》、《帝京景物略》、《红楼梦》、《儿女英雄传》等皆有之。“不当人”最早见于《西游记》,其后,《三言》、《二拍》、《东度记》、《儒林外史》、《荡寇志》等书中皆有所用(举例见后面用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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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琰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