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低收入家庭认定将有明确标准 10月1日起实行
“家庭财产”是指申请人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
接下去,有关部门将制定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政策,并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对符合低收入家庭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审批并建档。此外,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公布一次。
据介绍,相关配套政策出台后,届时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将由申请低收入家庭户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村委会,并填写《厦门市低收入家庭收入和财产查询授权书》。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直接认定为低收入家庭,不再重复进行家庭收入认定。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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