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八措施缓解企业用工难 为外来工提供公租房
招收就业困难人员可获补贴
各类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在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可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
对当年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可享受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企业贴息贷款。
部分技改项目将获财政补助
从2012年起,五年内市经委、发改委、科技局要对工业机器人以及生产装备自动化、智能化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对列入省“百项千亿”计划并提高劳动生产率30%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在省级按其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市级财政按其投资额的2%再予以补助。
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各地社区服务机构和文化活动设施要向外来务工人员均等开放。有条件地方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有效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当地社会。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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