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八措施缓解企业用工难 为外来工提供公租房
毕业生最高可获1000元就业奖励
为福州市用工短缺企业引进劳动力的,对相关机构(单位、组织)或个人予以奖励,按输入劳动力100元/人一次性奖励,其中对输入福州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市政府确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劳动力,按200元/人一次性奖励。
对福州市(含五区七县市)户籍学生就读福州市职业院校、技校,毕业后到福州市重点企业就业的,按照每位学生1000元标准给予毕业生一次性奖励。
小微企业可享受培训资金直补
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参加规定工种或职业的技能培训,职工取得相应资质后,企业可享受培训资金直补政策。其中初级工400元/人、中级工700元/人、高级工1000元/人、技师1600元/人。新招工人培训补贴按工种每人补贴200~300元。小微企业主可免费参加各级人社部门组织的“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创业培训”。
“十二五”最低工资年增13%
福州将适时调整统一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五”期间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
对在同一企业社保缴费三年以上(含三年)并取得中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按上年度福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缴交社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标准,予以一次性一年的奖励补贴;对在同一单位社保缴费满八年(含八年)且取得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予以一次性两年的奖励补贴。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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