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文明风首页 > 重点播报 > 正文
福建出台创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管理办法
http://wmf.fjsen.com 2012-09-26 09:1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25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增强在校学生的禁毒意识和抵御毒品的能力,促进“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健康发展,我省日前出台《福建省创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管理试行办法》。

办法指出,创建“示范学校”是禁毒宣传教育和学校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分别纳入各地禁毒工作和学校达标建设的考核内容。创建“示范学校”要坚持从本地学校实际出发,严格标准,注重质量,稳步推进。全省公办和民办的各级各类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均可以参与创建“示范学校”活动。

办法规定了“示范学校”评定标准,要求学校主要领导为毒品预防教育第一责任人,成立由学校分管领导、骨干教师、综治副校长、家长代表等组成的专门机构,负责毒品预防教育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检查督促等。学校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专题会议,部署禁毒教育工作,做好会议记录。

此外,学校要开辟一间集图片展览、影视播放、资料查阅于一体的禁毒教育展室或兼容禁毒教育的多用途展室;配置一套宣传禁毒知识、展示林则徐生平史迹的图板和一批毒品预防教育的纸质和数字图书、影像资料;设有校园禁毒宣传专栏;制作毒品预防教案和电脑演示课件;学生人手一册禁毒宣传教育读本。

办法强调,每200名学生要配备一名毒品预防教育兼职教师,其中骨干教师不少于2名;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制定教学计划,并付诸实施;教学制度健全、落实;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进行教学研讨或讲评,并进行工作总结;每学期开展一至两次全校性的禁毒主题活动。

责任编辑:陈楠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心情榜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