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委文明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省直机关文明办: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关于弘扬雷锋精神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文明办〔2012〕2号)精神,根据《福建省“十二五”期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规划纲要》(闽文明委〔2011〕9号)要求,省委文明办决定2012年继续举办全省志愿者骨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培训工作在省委文明办指导下进行,由闽江学院、省志愿者协会、省礼仪协会、省海峡礼仪培养与指导中心联合主办,委托闽江学院具体承办。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全省各级各类志愿者骨干的志愿服务理论知识、组织管理水平、实际操作能力,推动我省志愿服务工作健康发展。培训课程以省委文明办编写的《福建志愿服务培训教程》、《志愿服务礼仪培训指南》为主要内容,采用理论学习、案例分析、情景模拟、交流讨论等方式,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知识的实用性和操作性,培训结束后由省委文明办与闽江学院共同颁发结业证书。
二、培训对象名额
未参加过培训的各市、县(区)文明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省直机关文明办志愿服务工作负责人和各级志愿者协会负责人;各市、县(区)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所属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志愿服务队负责人、全国22个社区志愿服务点联络员、首届全省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负责人;各市、县(区),省直相关单位志愿服务网络招募系统管理员(必须指定一人参加)。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上午:8:30—12:00
第一期:2012年7月2日—2012年7月6日
第二期:2012年7月9日—2012年7月13日
第三期:2012年7月16日—2012年7月20日
第四期:2012年7月23日—2012年7月27日
第五期:2012年7月30日—2012年8月3日
第六期:2012年8月6日—2012年8月10日
第七期:2012年8月13日—2012年8月17日
第八期:2012年8月20日—2012年8月24日
第九期:2012年8月27日—2012年8月31日
第十期:2012年9月3日—2012年9月7日
报到地点:福建省文明礼仪培训基地(设在闽江学院内)
路线:1.从福州市区过金山大桥往金山大道福银高速(南平)方向快到收费站50米处右拐(顺指示牌)大学城文贤路1号闽江学院南门学术交流中心1层(进大门左前行50米);2.火车南站:经永南路右转沿324国道行驶2.4公里处(三环路桥下)左转上三环路直行约15公里大学城路口下,往福银高速(南平)方向快到收费站50米处右拐(顺指示牌)。
四、有关事项
1、志愿者骨干的培训工作将作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考评的内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培训对象名额分配要求,以设区市、省直机关文明办为单位统一报名,按照《全省志愿者骨干培训对象登记表》(附件2)、《全省志愿者骨干培训对象汇总表》(附件3)要求准确填写,加盖公章后于6月15日前以传真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同时报省礼仪协会秘书处,以便统筹安排培训事宜。
2、培训班的培训费(教室租金、教师授课酬金等费用)由省志愿服务基金会承担,学员的食宿由闽江学院统一安排,食宿、教材及外出参观等费用由学员自理,按规定回单位报销。
3、报到时请学员交纳2寸彩色照片3张及身份证或工作证复印件1份(其中一张照片自行贴在登记表指定位置,并在照片背面写上名字),报到时一并提交。
联系人:黄利天(省文明礼仪培训基地办公室主任兼省礼仪协会秘书长)电话:0591-87869706 13509315318;谢芬电话:0591-87869806 13685000020,传真:0591-87909036,E-mail:fjlyxh2006@126.com,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96号省消防大厦6层,邮编:350003
附件:1.《全省志愿者骨干培训名额分配表》
2.《全省志愿者骨干培训对象登记表》
3.《全省志愿者骨干培训对象汇总表》
(注:表格请到福建志愿服务网或福建省礼仪协会网站 “下载”专栏下载)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
201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