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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放宽户籍政策 流动人口居住城区两年可落户
http://wmf.fjsen.com 2012-09-20 11:2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在校生落户集体户

可异地参加高考

据了解,福建省2014年起将实行异地高考政策,而为了方便高考学子,此次《实施意见》规定,在晋江市普通中学具有正式学籍且连续就读满2年以上(含2年), 现就读晋江市普通中学高中部的学生,经本人申请,由现就读学校审核并统一造册报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可将户口迁入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

据介绍,此举将省去在晋江就读高中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日后回老家参加高考的奔波之苦,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将户口迁入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口后,可异地参加高考,不受父母是否落户的影响。

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

学历放低至专科

为鼓励高等院校毕业生到晋江创业、就业,此次《实施意见》规定,专科以上学历的,可实行“先落户、后就业”的政策,先行落户在临时集体户,落实就业单位后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将户口迁入就业所在地;中专学历的,与晋江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2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或实际工作满2年,有合法稳定住所,可将户口迁入。

而根据此前的规定,院校毕业生到晋江市创业、就业,要将户口迁入的至少需本科学历。

“先接收后管理”

符合条件可举家迁入

按照《实施意见》,符合落户条件的按照“先接收,后管理”原则,先接收符合落户条件的人员,再跟进计划生育等各项社会管理工作。

符合落户条件的,除申请人本人(包括法人)可将户口迁入外,还包括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有家属随迁的可在迁入地址另设家庭户。

据了解,此次实施意见在办理程序及时限上也做了相应的规定,对于申请办理户口迁入手续的人员,户籍窗口应当在受理申请5个工作日内办结,同时监察部门也将配合做好流动人口落户后续服务工作的督查,杜绝出现不接收、只接收不服务等阻碍流动人口落户的现象,并将及时总结经验,通报情况。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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