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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拟将尿毒症等六类纳入大病保障和救助范围
http://wmf.fjsen.com 2012-09-20 11:28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终末期肾病(尿毒症):

(一)治疗费用实行定额控制。

1.血液透析治疗:使用复用型血液透析器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治疗费用(含血液透析费、血透监测费、一次性血管路以及复用型透析器、注射器、肝素等费用)400元;因病情需要并经患者同意使用一次性透析器进行血液透析的患者,每次血液透析治疗费用(含血液透析费、血透监测费、一次性血管路以及一次性透析器等费用)470元。

2.持续非卧床腹膜透析治疗:腹膜透析液每天160元。

(二)补偿标准:单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血液透析治疗费用由新农合基金按照70%比例给予补偿。

●重性精神疾病:

1.住院费用:按床日付费控制标准。

2.门诊费用:门诊口服治疗精神疾病药品费用纳入当地门诊特殊病种补偿范围。

●耐多药肺结核:

(一)住院费用:全程规范化住院治疗费定额:1.8万元/例,包含床位费、诊查费、护理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药费(含抗结核药)、材料费等,并考虑了一般并发症和不良反应处理的费用等。不含免费肺结核药品,也可由设区市结合实际,采取按床日付费控制标准。

(二)门诊费用:患者出院后继续在门诊进行注射或口服药物治疗的费用、定期检查费用、并发症和不良反应处理的费用等,由各统筹地区纳入当地门诊特殊病种定额补偿管理,定额标准为每月1000元左右,总疗程不超过24个月。病情严重或存在严重合并症患者可适当延长疗程。

●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在扣除各种项目补助、减免及免费使用药品等费用后,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新农合按照二级医院不低于80%、三级医院不低于75%的比例报销。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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