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打造优美宜居、和谐幸福家园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干净的水、新鲜的空气、优美的环境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在生态省建设过程中,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把优化城乡人居环境摆在突出位置,着力解决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努力打造具有福建特色的人居环境品牌。
首先在城乡规划建设中体现福建的生态特色。以构建魅力都市、打造宜居县城、发展特色乡镇和建设美丽村庄为目标,推动生态规划与主体功能区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互衔接、协同共进,凸显福建独特的自然生态、地域文化、特色产业、人文环境等元素。全省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城市规划体系,所有市、县开展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全省乡镇基本完成规划编制,村庄规划今年将实现全覆盖。各地在城乡规划建设中重视保护和利用好山体、河流、湿地、生物多样性等自然景观要素,做足山水文章,体现依山傍水、显山露水,使八闽大地的山水风光成为城镇建设的天然基调和秀美底色。
宜居的城乡环境,是一个地区发展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围绕“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乡村让环境更宜居”的目标,省委省政府把城市建设、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纳入全局工作重点,对城乡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开展“点线面”攻坚,努力构建和谐优美的人居环境。在农村,重点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开展“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行动。在城市,重点实施绿化美化,城市建成区、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稳步提升,城市形象有较大改善。
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生态文化理念和行为养成,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组织开展“福建省十大绿色人物”、“福建省十佳环保志愿者”评选、“福建省环境文化节”等活动,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群众性创建活动。福州市去年首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城市,厦门市荣获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和联合国人居奖,泉州市列入国际花园城市,三市同时还荣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全省有国家园林城市11个。大力倡导绿色消费、低碳生活,逐步形成节约、环保、文明的消费方式。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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