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10日、20日、30日开展24小时上路执法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9月4日讯(记者 阙文龙)福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到2014年年底,要实现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30%、较大事故起数下降20%以上,力争不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万车死亡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12年年底前完成国省道干线安保提升工程227公里,2014年年底前完成其余危险路段的整治。
《方案》透露,福州将加强动态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每月10日、20日、30日开展24小时统一上路执法行动,依法当场处罚超速行驶车辆驾驶人,超速50%以上一律吊销驾驶证。
此外,福州将提高驾驶人培训机构准入门槛,新申请准入的驾培机构,应具备100辆以上教学车辆及自有教练场地等条件,严格按照培训能力核定招生数量。
将加强、改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驾驶人培训考试要增加复杂路况、恶劣天气、突发情况应对处置技能等防御性驾驶技术的内容,大中型客货运驾驶人增加夜间驾驶考试的内容。今年10月底启动试运行“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时管理系统”,2013年在全市投入正式运行。
今后,每季度向社会公开3年内驾龄的驾驶人交通违法率、肇事率排序前3名的驾驶培训机构,依法进行处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暂停或取消培训资质,严重的吊销资质。
今年9月底前,调整省内班线客运企业客车发车时间,严禁省内班线客运车辆凌晨2至5时在福州市境内通行。落实驾驶时间管理制度,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今年10月31日前,市区渣土车100%完成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并联入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系统。三年内全市渣土车全部安装到位。加快实施国省道22处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整治,今年底前全面完成;各地对排查出的道路安全隐患,分轻重缓急,力争3年内分期分批完成整治。
责任编辑:陈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