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8月30日讯(记者 周杨宁)漳州市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市长吴洪芹亲任组长,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这是记者昨日从漳州市政府获悉的。接下来,漳州市非法载客行为、非法拼组装车辆取缔率要达到100%,到2014年底,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30%、较大事故起数下降20%以上,力争不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方案提出,今年10月底试运行“福建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时管理系统”,2013年将在全市正式投入运行。启动长泰官山“大中型客货运车驾驶人员考试中心”建设,在2013年底完成,自2014年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员必须经该中心考试、审核合格后,企业方可录用。
在改善城区交通设施方面,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城区交通设施的建设投入,加快建设公交枢纽、公交港湾车站等公交基础设施,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完善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交通隔离和渠化交通安全设施。324、319两条国道的芗城区、龙文区、台商投资区、龙海市、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南靖县路段和省道208线华安县路段、县道东山疏港公路、西铜公路等,要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
事故多发重点区域,如漳浦县、龙海市,要加强综合整治工作。市级督办的南靖、诏安2个县和15个乡镇、开发区(8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乡镇、开发区,7个死亡事故“大户”的乡镇),也是整治重点。具体是:漳浦长桥镇、沙西镇、绥安镇;龙海九湖镇;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南靖靖城镇、山城镇;东山杏陈镇;长泰枋洋镇、兴泰工业区;平和小溪镇;芗城天宝镇;龙文步文镇。
这些地区,要重点整治引起交通死亡事故多发、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发生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力争实现“三年行动”期间,辖区道路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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