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农办向单位干部职工发出深化省市共建工作、推进省会福州文明城市建设的倡议书,得到大家积极响应,全办人员自觉为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出力。
倡 议 书
全国文明城市是城市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性最高的荣誉称号,是城市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经过12年的不懈努力,2011年12月,福州市终于捧得“全国文明城市”的牌匾,我办也获得“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福州获取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的过程,既是包括省直单位干部职工在内的全体福州市民提升文明素质、发挥首创精神、建设美好家园的过程,也是省直机关厚植省会功能、履行共建义务、服务基层群众、塑造自身形象的过程。8月下旬开始,中央文明委将对福州市进行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我们要积极参与省市共建,保持荣誉称号,争当文明市民。
让文明福州持续文明,自觉做到“三做三不做”:做投身文明建设的参与者,不做坐享其成的旁观者;做文明城市的支持者,不做冷漠的无视者;做文明新风的践行者,不做文明成果的破坏者。广大干部职工要积极投身我办组织开展的深化“文明社区、文明交通、文明窗口、优美环境、志愿服务、道德教育”六项共建活动。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吧!
从点滴做起,做一个文明有礼的福州人。文明在口中:不随地吐痰;不在设有禁烟标志的公共场所吸烟;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高谈阔论;文明在手上:不乱扔垃圾;不乱张贴、乱涂画、乱设广告牌;不人为弄脏、损坏公物;文明在脚下: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坚持走斑马线或过街通道;排队侯车、依次上下车,不拥挤、不争抢座位,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的人让座。
从助人做起,做一个志愿服务积极参与者。让我们一起投身公益、奉献爱心,使生活在这座城市的人们更幸福。大力宣传践行“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求真务实、先行先试、服务三农、争创一流”的省农办精神,“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福州城市精神。自身做起,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在我们身边涌现出了詹红荔、李彬、王永澄、郑伯武、谢华安、郑聪明、林丹、张庄银等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让我们每个人立足本职,学习道德模范、争做新时代好人。
同志们,只有更文明的城市、更文明的单位,才有更幸福的生活。做为省直单位的干部职工,要自觉走前头、做表率、当先锋。我们生活在福州,福州是我们的共同家园。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文明福州持续文明,再创新优势,再创新辉煌,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责任编辑:陈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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