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文明风首页 > 重点播报 > 正文
福建制定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 向社会征求意见
http://wmf.fjsen.com 2012-08-30 16:1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举报浪费能源将表彰或奖励

根据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共机构要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实行编制管理,严格控制车辆数量,按照规定的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

制定公务用车节能驾驶规范,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等制度;

建立公务用车油耗台账制度,定期统计并公布单车行驶里程和耗油量状况,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和节约奖励制度;

推进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鼓励工作人员利用公共交通工具、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意见稿还明确指出,社会各界群众对公共机构节能有监督权,对于检举公共机构严重浪费能源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

三种方式提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2年9月7日前,通过以下3种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网站”(网址:www.fjfzb.gov.cn),通过该草稿网页右侧的《法制建议》,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政府大楼,邮编:35000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福建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azhi@fujian.gov.cn。

责任编辑:陈楠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心情榜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