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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要在公示30天 厦门审议"城乡规划条例"
http://wmf.fjsen.com 2012-08-29 10:38   来源:厦门商报    我来说两句

特色风貌这样保护

◎环岛路沿线临海一侧:总体规划建设为公园绿地、沙滩及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小型设施,建筑高度应控制在7米以下;部分未划入公园的用地,也应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和建设容量。

◎鼓浪屿:应降低建筑密度,严格控制建筑总量、建筑体量、层数、绿地率必须大于50%。

◎万石山:保护好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严格控制各类建设行为,有计划地往外迁移景区内居民。

◎历史风貌古街:整体保护,保持其传统的空间尺度、道路线形、历史风貌和建筑环境,严格控制历史城区内的建设强度,合理控制人口密度。中山路、思明北路、思明南路镇海路口以北路段应保持原街景风貌。

服务岛内外一体化

早在1995年,市人大常委会就颁布实施《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2003年,经批准,条例成为较大的市法规,并于2005年进行修改。

然而,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于2008年实施,以及福建省相应实施办法于2011年颁布实施,从国家到省里关于城乡规划管理的指导思想和理念都有了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我市岛内外一体化进程的加速,对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制订《城乡规划条例》有其必要性。

(陈光豪)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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