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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山村“老红军调解室”:村民有事会主动找上门
http://wmf.fjsen.com 2012-08-28 17:30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老红军不辞辛劳,走了近3公里的山路,现场化解蜜柚纠纷。(平和县法院供图)

走3公里崎岖山路 仨老人化解一场蜜柚风波

根据村民纠纷调解经验,特邀义务调解员们还一起总结出了一套实用的“三说”、“四劝”、“五及时”纠纷调解实战经验。所谓的“三说”,即在参与村民纠纷的调解过程中,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慑之于法;“四劝”则为,劝其善待对方、劝其和气说理、劝其解开疑惑和劝其相互礼让;“五及时”则指,及时发现纠纷,及时制止冲突,及时介入调解,及时逐级上报和及时化解纠纷。在老人们看来,有了这套实用的纠纷调解经验,调解纠纷更省时、省力,遇到不同的村民纠纷,只需要采取相应的调解方式,基本上都能顺利解决。

2009年11月,由于自家种植的200多株蜜柚收成不乐观,加上柚园地处村子附近的山脊处,年过七旬的联三村村民陈老汉,与同村村民陈某荣签订果树承包协议书,陈某荣以每年1700元租金,租用陈老汉种植的200多株蜜柚,管理收益10年。此后两年,陈某荣加大对所租的200多株柚树的管理和施肥,连续两年收益颇丰。眼看着蜜柚行情见涨,去年陈老汉以协议书无效为由,要求陈某荣归还蜜柚,由此引发争执。

“此类纠纷在最近几年平和县的诸多纠纷中,最为常见。”陈长生说。

纠纷发生在蜜柚采摘的季节,去年9月22日,双方一并来到“老红军调解室”要求调解。由于陈老汉当时坚决要求陈某荣返还蜜柚;而陈某荣认为陈老汉要求返还蜜柚没有道理,现场气氛一度紧张。于是陈长生和特邀调解员曾灯炎、罗东墙商讨后,决定赶赴蜜柚现场进行实地察看。

3个老人坚持要到现场化解纠纷,在行走了近3公里的陡峭山路后,他们从情理法三个方面,持续在柚园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成功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2011年度蜜柚果实由陈某荣收益,陈老汉补偿陈某荣4200元,并解除先前双方签订的协议书。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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