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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意见 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省
http://wmf.fjsen.com 2012-08-28 08:11  王永珍 吴洪 来源:东南网-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争取各自总行对福建海洋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给予信贷规模和政策倾斜,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争取涉海贷款增速高于全省贷款平均增速;推动国家开发银行支持我省海洋经济发展的融资资金尽快落实到位。

拓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加大对滩涂、海水养殖和现代海洋产业的融资支持力度;试点开办码头、船坞、船台等资产抵押贷款业务;创新在建船舶抵押融资模式,适当提高渔船抵押贷款额度;鼓励成长型海洋高新技术企业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改进信贷服务方式,根据海洋产业发展特点,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利率和偿还方式;鼓励对核心企业和配套中小企业采取整体营销模式。

鼓励海洋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探索开展中小微企业捆绑发行集合票据或集合债,为企业集合发债提供增信支持。探索海洋中小企业发行私募债券。为中小型海洋企业提供信托贷款支持。鼓励海洋企业利用融资租赁实现设备升级改造和融资。

推动海洋产业园区集聚发展

组织认定一批省级海洋产业示范园区,对园区内符合产业布局规划、城乡规划和节能环保要求的现代海洋服务业、海产品深加工和远洋捕捞企业,2012~2015年由当地政府按照其缴纳的地方级税收比上年增加部分的30%~50%给予奖励。

对落地省级海洋产业示范园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节约集约用地用海等条件和要求的海洋产业建设项目,参照省重点项目管理,优先研究列为省重点项目,优先保障用地用海用林,海域使用金省内部分减免30%;对入园现代海洋服务业项目,执行工业用地政策;对入园并经国家级、省级认定的海洋高新技术企业,占用耕地可减免开垦费30%。

对省级海洋产业示范园区用海按照区域用海,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论证、统一海洋环评、统一用海排污权。

责任编辑: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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