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养鸭场老板孙立(化名)为把事业办得更大,轻信假冒国家发改委干部的张某能为自己的企业争取到3000万元的扶持资金和扶贫补助,以给领导30万元的“茶钱”和各种“活动经费”为由,被骗走67万元。日前,房山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年零七个月。(8月27日新浪网)
群众被假冒官员骗取钱财的事例已屡见不鲜,从新闻报道看,假冒者手段并不高明,也不含有高科技术,甚至可以说谎言很有“水份”,只要稍微动动脑筋,就能识破“巧言善变”者的诡计。即使新闻长篇累牍报道相关事件,教人如何防骗识骗,告诫人慎用“非法”渠道谋得利益,但是仍有部分人被成功诈骗。
为何他们能诈骗成功?正是因为社会上存在官员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才衍生出众多的假冒官员欺骗诈窃案。笔者认为,对于假冒官员骗取钱财事件,群众应理性看待。
有人打着官员的“旗号”诈骗敛财,政府部门确实应该认真思考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但是如果我们单纯把责任推给政府,似乎有欠公允。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古代还是现代,利用公务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普遍存在。“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不是某些人存在投机取巧的心理,错误的将类似事件等同于“机遇”,等待“机遇”来敲门,过分盲目给投资专营者创造条件,就不会发生类似悲剧。但是,政府部门对此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何增强人民群众“打假”的能力是政府部门需要思考的问题。
而群众对官员权力的盲目夸大是出现假冒官员骗财敛财的一大重要原因。
每个部门每个人员都有各自的职责和权限,没有人能凌驾于制度和法律之上。当一个干部说他能够办到超过他能力范围内的事情,这并不能说明他的能力有多大,只能说明他的胆子有多大。如果干部是真的,那么这种行为本身就暗含违规违法违纪,群众不能助长,只能打击。如果干部是假的,不仅能够澄清事实,更能防止钱财被骗。因此,防止自己利益受到损害的一个好方法就是——不高看干部的权力,不低看自己的智商。
不盲目为官员权力披上假想的“外衣”,也不轻易相信违规违纪的“诺言”,做一个“打假”的英雄,学会做光明的事,才能防止不光明的事件发生。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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