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蒙牛又被爆出了将3000箱牛奶生产日期改晚6个月的丑闻。据浙江省工商局官方网站20日披露,8月3日,浦江县工商局根据线索,在浦江一仓库内查获两个批次的问题蒙牛牛奶160箱。经蒙牛公司专业人士现场确认,称生产日期系遭他人篡改。
事件经进一步调查,当事人王孙富系蒙牛公司驻义乌市经理,今年5月初从蒙牛公司员工聂立峰处以正价一半的价格购买了3000箱生产日期为2011年12月份的蒙牛纯牛奶,在永康由他人将日期涂改为2012年5月19日和6月1日后,以45元/箱的蒙牛正品价格销往浦江、义乌等地。现该案已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国内乳制品行业屡屡出事,不仅使国民对国产奶的信心日渐丧,还使得我国的乳制品行业再一次面临严重的危机。蒙牛被爆出丑闻已经不是第一次,此前已有因喂养奶牛的饲料有问题而导致牛奶中含强致癌物质黄曲霉毒素M1的事件,还有涉嫌在牛奶中掺杂牛尿的事件。蒙牛的丑闻不断,然而好像每次有问题出现,事件就在无声无息中就结束了,更不要说给人民群众一个公正合理的解释了。
现在,许多媒体都对一些道德性的事件大肆报道,既有大力宣扬像"托举哥"这样的一些见义勇为的人物,也对一些如虐待动物的人全力声讨。然而,我们经常关注甚至是质疑我国国民道德出现滑坡的同时,是否注意到我国许多企业,甚至是一些标榜自己是民族企业的企业却不能承担起最基本的社会责任,反而长期处于严重的道德缺失的状态!蒙牛作为我国乳制品行业的巨头之一曾经得到了许多消费者的赞扬和支持。但是如今,牛奶问题接连发生,连人民群众最基本的餐桌安全都保证不了,试问这样的企业,还有哪点符合民族企业的要求,还能凭借着什么去强壮国民的体魄?任何一个企业把追逐最大利润化作为目标是无可厚非的,然而中国有句古话"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以这样的标准来衡量,蒙牛即使不算是个小人,至少也是个伪君子!一个企业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有很多,除了应该履行经济责任、伦理责任还应履行法律责任。暂且不说屡次出现的问题牛奶事件是否已经触犯了我国相关的法律,但很明显的是,蒙牛的企业道德的确令人质疑。作为普通百姓和消费者,不寄望企业能够抽出百分之多少的利润去投身慈善事业的建设,但是普遍认为企业应该先履行自身的经济责任。这里所说的经济责任不只是指盈利,尽可能扩大销售,降低成本,正确决策,还包括保证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问题牛奶屡次流入市面,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企业仍然搪塞和淡化事件,这样的企业是不负责的,也终将被人民群众所摈弃!
责任编辑: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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